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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训、校歌的通知

通知公告来源: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新闻网

为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进一步挖掘学院精神内涵,凝练学院人文精神、文化底蕴和办学理念,充分展现我院广大师生团结、拼搏、积极、创新的精神面貌,激励广大师生员工携手共创学院新辉煌。经研究决定,现向学院广大师生公开征集校训、校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校训征集要求:言简意赅,寓意深远,体现学院文化底蕴、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富有时代感,16个字以内为宜。校歌征集要求:旋律优美,催人奋进,易学易唱,感染力强;歌词简洁易记,充分体现学院办学特色和精神内涵,既具有历史厚重感,又富有时代感。作品最好有词有曲,附音乐小样(CD、VCD、DVD或录音带等)更佳。也可以只创作词或曲。

二、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一)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若干件,并通过多种方式在校内公示,广泛征询全校师生意见。

    (二)在充分尊重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将采取专家学者与领导会商的方式决定最终采纳的作品,并向师生公布。

     (三)对于最终确定的作品,学院将设一、二、三等奖和入围作品奖。

     三、投稿方式与注意事项

     (一)投稿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

     (二)送交作品包括文字稿件和电子文档,对构思及寓意须进行文字说明。请作者在作品的左上方注明“校训/校歌征集”字样,并注明真实姓名、部门或班级;

     (三)文字稿件请交院办李利平老师,电子文档发至:564378347@qq.com (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校训/校歌征集”),联系电话:87868991;

     (四)凡征集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作品提供者承担责任;

     (六)学校对本征稿启事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并对入围及采纳作品享有版权;

各处室、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征集工作。各系(部)至少上交3—5件作品,教务处、学生处要广泛调动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做好征集工作,争取征集更多更好的作品。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