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4月4—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
二、请各单位安排好各自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遇突发事件,各单位要按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与安全防范等工作,学生处、保卫处、总务处应于4月4—6日安排人员值班。
三、放假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要妥善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原则上不举办各种集体外出活动。
特此通知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