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
院校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中秋节放假3天,
一、放假安排
1.中秋节:
2.国庆节:
二、值班及工作安排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加强重点防范。学生处及各系、部等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生活。总务处做好节期饮食供应。中层干部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吉庆、祥和、平安的中秋、国庆节。
请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及有工作安排的部门分别于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