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图书借阅的通知
因期末考试将至,为了做好图书回收工作,从12月19日起,图书停止外借,并开始催还已外借的图书,请于12月28日前归还图书馆。望老师和同学们理解和配合。
原则上所有外借图书一律还回,如寒假期间确需借书,请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如无特殊原因未还回图书,从2012年1月1日起计算超期违约金0.1元/天/册。
谢谢支持!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图书馆
201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