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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公告来源: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消安[2020]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20]7号),现将《2020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方案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校园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8日

 

 

 

 

  

2020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消安[2020]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20]7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火灾防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切实把“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组  长:阳 斌
副组长:李志华、冯北平
成  员:张晓会、祝成峰、朱珍洁、曾荣锋、王文山、王海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办,由张晓会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广泛开展“三项行动”

1.开展“自知、自查、自改”行动。宣传部牵头,汇集《防火知识》,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总务处牵头制作《火灾风险点指南》《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实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学生处牵头,各单位要利用“粤商通”平台开展消防安全线上承诺活动。

2.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要总结固化提升“敲门”行动,保卫部门和学生处牵头,组织人员对校园生活区、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清理厨房、阳台、走道“三清”,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关火源“四关”,开设防盗网紧急逃生窗,有效降低重点区域火灾机率和风险。

3.开展线上线下“大培训”行动。宣传部门和保卫部门负责,组织一次消防工作专题培训,利用党政学习平台进行消防安全云培训,全面开展消防技能提升工程,覆盖到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和宿舍管理员、保安员等人群。总务处、人事处牵头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及评价。

(二)时刻紧盯“四个重点”

1.紧盯重点区域。保卫部门牵头,对纳入消防重点的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直至消除隐患。

2.紧盯重点部位

(1)提升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实训中心牵头,2020年12月20日前,对全校实训室进行排查,守住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底线。

(2)提升大量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管理水平。保卫部门牵头,与消防公司落实好行政楼、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等师生大量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3.紧盯重点场所

(1)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保卫部门牵头,开展《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宣贯工作,深化推进学校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2021年3月31日实现全部达标。

(2)实施临时隔离点全覆盖检查。保卫部门、校医室牵头,对临时隔离点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四个一”措施(即明确1名消防监督员负责,建立1个微信服务群,建立1张单位隐患清单,每周实施1次现场检查)。

4.紧盯重点时段

(1)突出抓好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保卫部门牵头,行政教辅部门、二级学院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围绕校内生活区、宿舍区、校园超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夜间检查力度,节前及节日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力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工作,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2)突出抓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保卫部门牵头,行政教辅部门、二级学院要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安保。重大活动期间,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和监管分工,分级制定大型活动消防安保方案,切实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场所及周边绝对安全。要科学组织前置灭火救援力量和装备配备,对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和区域,靠前实施重点防护。

(三)持续深化“四项治理”

1.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

(1)深化消防车通道治理。保卫部门牵头,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校园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邀请消防救援机构、住建、公安等部门进行评估验收。保卫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和围墙边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况做好台账,及时处理。如解决不了的,及时报送属地政府部门。

(2)深化安全疏散设施治理。保卫部门牵头,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2021年3月31日前,要重点针对防盗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联合清理整治,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冬防期间逐月销账。

2.深化“三合一”场所“大排查”行动

保卫部门牵头,开展“三合一”场所“大排查”行动,重点查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用火用电、安全出口不足或堵塞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推动隐患整改。做到应拆除则拆除,应搬离则搬离。凡发现疏散通道不畅的,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清通,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3.深化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保卫部门要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排查校内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基建部门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保卫部门牵头,持续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年度、分区域、分场所制定改造计划,集中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架设和布线,实现强弱电分离,改造、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规范安装铺设电气线路和漏电保护装置,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4.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组织集中摸排。保卫部门牵头,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场所,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集中整治。保卫部门牵头,对校园内密集场所存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使用可燃保温村料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拆除。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四)切实强化火灾风险宣传

宣传部门和保卫部门负责,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巩固提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成果,充分运用好宣传工具,传播媒介,集中开展居家、工作、出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刊播消防安全专题,滚动消防安全字幕,发送消防安全短视频、短信提示。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内部广播、宣传橱窗、标语、横幅、海报、挂图和会议提醒、专题讲座、逃生演练等开展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在春节、元旦、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要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开展一次警示宣传和曝光活动。

五、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8日前)。学校制定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前)。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重要节点严管严控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随机督导检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一是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切实担负起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二是要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培训约谈,扎实有效开展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协作,开展排查整治。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开展检查等机制。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加强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排查整治。

(三)严格督导问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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