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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关于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来源: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各部门、各学院:

    为应对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的形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389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节电措施

  各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办公设备和教学设备的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管理。一是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夏季环境温度低于30℃、冬季环境温度高于5℃时停止使用空调;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18℃;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二是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减少人工照明;适当减少照明灯具数量和功率,新购(更换)灯具选用更高效的节能灯具;做到随手关灯,人走关灯,杜绝长明灯。三是降低电梯使用强度。校园各楼栋和教职工宿舍,3层楼以下或上下两层楼时尽量走楼梯。四是减少非工作、非教学时段用电,下班(下课)时应确认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均处于关闭状态。


二、广泛开展节电宣传

    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官网、官微、校园广播等多种宣传手段,对节约用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扩大宣传影响,在全校营造节约用电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学院要将节约用电纳入内部教育和日常管理;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将节约用电纳入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总务处要将驻校单位节约用电情况纳入常规管理。全校师生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在全校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加强监督落实

    总务处要迅速落实各电梯运行设置的调试工作,有序推动节能灯具的更换工作,将各部门、各学院节约用电情况纳入常规检查巡查的工作范畴。规划与质量监控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要结合工作实际,将落实节约用电的情况纳入各部门、各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考核范畴。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华夏院办字〔2021〕32号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关于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pdf